當父母被問及他希望孩子能為他們做什麼時,大多數的回答是:「只要他快樂。

雖然能夠喜歡自己的孩子並不會馬上變得快樂,但喜歡自己似乎是快樂的基礎之一。自尊自重的孩子,通常都比較有自信,但又不至於自負。這樣的孩子能發展出溫暖而穩固的人際關係,在長大成人後也比較有可能培養出喜歡自己的孩子。

五歲的蘿倫在玩服裝表演秀,想讓奶奶開心。每次蘿倫從她的想像衣櫥(也就是她的玩具櫃)中走出來時,奶奶都會拍手,問她這套新服飾有什麼故事。

「妳穿這套衣服要去哪裡玩呢?」她很想知道。

蘿倫用最驕傲的態度,踉蹌的踩著媽媽的高跟鞋,回答:「要去參加舞會。」

「那麼王子會愛上妳嗎?」奶奶問。

蘿倫皺著眉看向奶奶,用五歲的小腦袋瓜認真想了想。「大概吧。」她回答,似乎這不是她最關心的事。

說完,她突然自己用手臂抱住自己,跑去奶奶那邊,整個人倒在奶奶腿上,咯咯的笑個不停。看來王子是否認可並不重要。蘿倫顯然一個人玩得很開心。

止不住的笑聲感染了奶奶,奶奶也笑了起來,很高興見到小孫女這麼開心。

身為父母,我們與孩子一起訂定的協議,反映出我們認為什麼是重要的。這些協議形塑了我們對孩子的期待,也協助孩子辨別事情的對與錯、好與壞。若我們能對孩子有切實的期待,保持堅定但有彈性的態度,並與孩子共同創造出良好的家庭氛圍,尊重孩子的貢獻,讓孩子融入家庭生活中,我們就能讓孩子更了解要如何獲得我們的認可。在這種充滿支持與關懷的環境中,他將能成長成更好的人,並接受一個非常重要的禮物:他會知道自己是被愛的,知道有人重視他獨一無二的才能。有此認知,孩子將在最好的基礎下長大成人,懂得用健康的態度尊重自我價值。

關於認可與自尊自愛,父母可以做的10件事……

1.能形塑孩子未來性格的,都是他正在做的「小事」,我們必須加以鼓勵正是這些「小事」,簡單的一句話或一個手勢都是認可孩子的表示。

2.爸爸注意到孩子的和善舉動,等於是讓他知道,這種對他人和善、體貼的舉止很重要。透過這種方式,將把家庭價值觀教給孩子。

3.訂定家庭規定能使孩子覺得即將發生的事是可預測的,也較容易了解家人的期望是什麼,照著規定行事就能得到父母的認可。

4.若能讓孩子參與訂定規定的流程,並彼此協商,孩子將比較有可能遵守,也會在沒做到這些規定時比較願意接受父母的不認可。

5.我們與孩子一起訂定的協議,協助孩子辨別事情的對與錯、好與壞。

6.當子詢問我們是否許可他做某件事時,我們可以用正向的口氣跟孩子說:「很高興你願意告訴我這件事。」認可這是一種體貼的行為。

7.不管我們是否認同孩子的每一個決定,只要孩子在長大後能不昧著良心且真誠的下決定,我們都應該感到高興才對。

8.我們不可能永遠陪在孩子身邊,也不能永遠強迫他做正確的選擇。我們要用清楚而有力、又不能過於古板的方式教導孩子道德方面的價值判斷。

9.協助孩子發展自尊,他才能在面臨外在壓力時,堅定的判別是非。

10.如果希望孩子遵守高道德標準,我們就得先以身作則,讓孩子知道,就算有時會造成不便,但我們還是會做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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