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編按】
負責本周專欄的編輯非常剛好搭上最近超熱的「澳洲打工度假」話題(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!!!)
編輯約半年前從澳洲回台結束他的將近一年的旅程
每個人對「打工度假」的定義和預想未必都一樣
除非親自體驗過,沒有經歷過的我們,就多看一點不同的分享吧!


兩個人去打工_OZ國入學式
野人編輯/簡位子

記得那天是六月二十七日,二零一一年。

台北很熱,約三十三度;澳洲很冷,約三度。

身為一個沒什麼錢的小小編輯,去之前還將藏書賣了五分之一(約兩百本吧?),好不容易換到了兩千澳幣(機票是用刷卡的,不包含在內),把台灣的錢都帶身上了,這代表,如果兩千澳幣花完後還找不到工作,我就要去移民局自首,讓他們把我遣返了~小常識:台灣駐澳洲辦事處都在東岸,如果很害怕錢花光的人請往東岸走,辦事處好像可以借你機票錢喔。)

而且,因為同行的戰友(兼女友)不老實同學說有朋友曾經去過阿德雷得,也許可以幫忙介紹工作,我也沒頭沒腦的決定前進澳洲的第一站,就是阿德雷得了!

去之前查了資料,嗯,澳洲第五大城,聽起來不是小地方,應該還不錯,不過到了之後才發現...國外的城鄉差距實在有夠大....(但後來去了西岸纔知道,澳洲除了市中心以外人真的不多,只能說是見怪不怪阿)

出發前一個星期先預定了一間名為Backpacker OZ的Backpacker,175澳幣/週,所以一落地總財產就先少了十分之一,加上一開始一定要去買電話卡(找工作得留電話),跟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,財產減少的速度令我感到非常緊張,加上澳洲東西就是貴!一罐寶特瓶可口可樂就要3.5澳幣(對了,澳幣換算台幣最簡單的算法就是乘30,請自行換算喔!),吃一餐漢堡王最少要7元澳幣左右,所以只敢看不敢買。但好在Backpacker有提供早餐(土司、果醬,就醬),能省則省的我,只好在早餐時間包了三份土司,當做出去探險的糧食(據說這是不好的行為,小朋友不要學喔!),這中間又發生了一個插曲,就是澳洲人很喜歡吃一種叫做Vegemite的奇怪果醬,因為外表酷似巧克力,對於當時極度寒冷渴求糖分的我來說,只能立馬塗很多在土司上,當成我的戰備糧食了!等到又餓又冷的在外頭的小公園準備享用這份土司時,我好像看到了天堂....以為是甜美的巧克力,但咬下去後有種像是臭酸的大蒜醬的感覺,這種感覺,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吧。

backpacker#1 backpacker#2難吃vegemite175

(圖左至右:Backpacker和難吃vegemite 175g)

第一天白天大概就是在忙著Check in、辦電話卡,去路上熟悉環境,找免費地圖之類的雜事之中結束了。

接下來是晚上。

澳洲的Backpacker提供的免費網路速度之慢,跟台灣動不動就5M、10M的速度完全不同,有0.1M就很了不起了吧我想,大概是打開FB可以先去洗澡,回來也許可以看到網頁讀完的感覺,好慘。然後住的房間是8人房,8人房!!!!不過是男女共用(羞),我們住進去的那天,房客的組成是:一對看似澳洲戀人,將上下舖打造成堡壘般的建築物,好像在這裡住了很久了,男生整天無所事事,女生好像是以工換宿,所以白天要幫忙打掃之類的;兩個外國女生(國籍不明),只有打招呼而已,沒有多說話;一個德國小男生,因為來澳洲打工,但找不到工作,所以只好環澳了(這是理由嗎?)。再加上我們兩個台灣人,感覺有點像是當了奇怪的兵...

一樓的交誼廳則是吧台跟撞球桌,每天都有許多不知道住在哪間房的外國人在一樓喝酒聊天,除了一個韓國人之外,似乎就沒有看到亞洲人了,突然間覺得有種超現實的感覺,不過很多外國人都喜歡隨便亂聊天,有一群英國人暫住這邊一晚,隔天就要去中澳的艾莉絲泉玩了,也說找不到工作(我看你們根本就不想工作吧!),反倒是剛剛看到的韓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跟人聊天的意思。總之,在這樣好似嬉皮+難民集中營的地方,就是Backpacker,充滿了想要到處旅遊又想省錢的各國年輕人,雖然很緊張,但也很新鮮,我終於真的要在這裡生活一陣子了!

backpacker的床 非自願跟我們來澳洲的電腦 飲料好貴  

(圖左至右:backpacker的床、非自願跟我們來澳洲的電腦、飲料好貴)

不過,第二天開始,馬上就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......(待續)

PS.後來德國小男生比我們早離開(要往東岸玩過去,到了布里斯本就達成繞澳洲半圈的壯舉,然後就要回德國了,因為找不到工作。【明明就是不想找...】),我跟戰友(兼女友)不老實同學還送他一本英文版的費滋傑羅小說(我以為是Tender is the Night,但戰友(兼女友)不老實同學說不是,嗯我相信她。),另外,他叫做康斯坦丁,跟我聊了很多德國的事情,他們的兵役(可以用傳道代替服役,類似我們的宗教役吧?)、他的兄弟、他們怎麼學英文的(他的英文真的很不錯,沒有德國腔),道別的時候也把他喝不完的保久乳送給我們,真令人感動。

德國人康斯坦丁

(德國人康斯坦丁)

PS2.這樣寫是不是可以寫一百篇?我編輯生涯的野人獻曝就要靠澳洲打工日記呼嚨過去了嗎?歐耶~

PS3.不會啦,第一天印象總是比較深刻,在工廠工作那種日記一次六個月就過去了,放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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